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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3-10-22 04:52 协议书

租地建厂合同协议书

租地建厂合同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确保租赁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规定和保护。以下是一份标准的租地建厂合同协议书范本,供参考使用。

第一条 租赁标的 1.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地块(以下简称“出租地”)租赁给承租方,用于建厂和经营活动。 2.出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使用条件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起始日至终止日,共计【租赁期限】个月/年。 2.租赁期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租事宜。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租金周期】支付一次,具体金额为【租金金额】。 2.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每【支付周期】的【支付日】。 3.承租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应支付逾期利息。

第四条 建厂及经营活动 1.承租方有权在出租地上进行建厂和经营活动,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2.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建厂所需的手续和审批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承租方应保证建厂和经营活动过程中不违反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出租方责任 1.出租方应保证出租地的合法权属,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出租方应按时提供出租地,并保证出租地的基本设施和条件符合租赁目的。

第六条 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出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 2.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出租地,保持出租地的整洁和安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2.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