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服务协议书
土地托管服务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用于约定土地托管方与土地托管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本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托管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的安全利用和合理管理。
一、协议的目的和范围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土地托管方与土地托管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有效管理。本协议适用于双方签署后的土地托管期间。
二、土地托管的内容 1. 土地托管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土地托管给托管方使用,并保证该土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 托管方有权在土地上进行农作物种植、养殖、建设等经营活动,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3. 托管方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协议的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2. 若需要继续托管,双方可协商续签,但必须在原协议到期前提出。
四、权益和责任 1. 土地托管方有权收取托管方约定的托管费用,并按时提供土地的合法证件和相关资料。 2. 托管方应当按时支付托管费用,并按照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损害土地的安全和环境。 3.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土地损坏或争议产生,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涉及事项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变更。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阅读、理解、确认,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生效。
托管方:(签字) 托管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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