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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协议书

时间:2023-10-17 12:11 协议书

房屋维修协议书

房屋维修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维修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业主拥有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为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及维护房屋的品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维修公司将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房屋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维修、墙面修补、门窗维护等。

  1. 维修公司应根据维修需求,提供合理的维修方案,并在维修过程中充分沟通。

  2. 维修公司应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维修材料的合理性,保证维修后的房屋能够正常使用。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业主应根据维修公司提供的维修方案,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1. 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日内确定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

  2. 业主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七日内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三、维修期限 1. 维修公司应在双方确定的维修开始日期起,按照维修方案及时开始维修工作。

  1. 维修公司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量减少对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

  2. 维修公司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三日内通知业主进行验收,并解决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

四、违约责任 1. 若维修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开始维修工作,业主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维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维修费用。

  1. 若维修公司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维修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1.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维修公司完成维修工作并业主验收合格之日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维修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