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协议书
房屋维修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维修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业主拥有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为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及维护房屋的品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维修公司将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房屋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维修、墙面修补、门窗维护等。
维修公司应根据维修需求,提供合理的维修方案,并在维修过程中充分沟通。
维修公司应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维修材料的合理性,保证维修后的房屋能够正常使用。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业主应根据维修公司提供的维修方案,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日内确定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
业主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七日内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三、维修期限 1. 维修公司应在双方确定的维修开始日期起,按照维修方案及时开始维修工作。
维修公司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量减少对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
维修公司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三日内通知业主进行验收,并解决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
四、违约责任 1. 若维修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开始维修工作,业主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维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维修费用。
- 若维修公司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维修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维修公司完成维修工作并业主验收合格之日止。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维修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