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协议书
漏水维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以下简称“维修公司”)
鉴于:业主在其住宅/办公室内发现漏水问题,经与维修公司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范围 1. 维修公司将对业主住宅/办公室内发现的漏水问题进行检测和维修。 2.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管、阀门、水龙头、水箱等与漏水问题相关的设施。
二、维修费用 1. 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2. 维修费用包括维修材料、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三、维修时间 1. 维修公司将在双方确定的维修时间内进行维修工作。 2. 如果因维修公司原因导致维修延迟,维修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 3. 如果因业主原因导致维修工作无法进行或延迟,业主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维修质量保证 1. 维修公司保证所提供的维修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 2. 维修服务结束后,业主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如发现维修质量存在问题,业主有权要求维修公司进行重新维修。
五、违约责任 1. 如果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业主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维修费用,维修公司有权暂停维修工作。 3. 如果维修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应按迟延天数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维修完成之日。
业主(签字/盖章): 维修公司(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意:本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