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书
汽车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和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共同签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车辆信息:
- 车辆型号:
- 车牌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车辆颜色:
- 车辆行驶里程数:
- 其他备注:
二、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共计[租赁天数]天。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 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元人民币。
-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需在租赁开始前支付[租金总额]元人民币作为押金,同时每天支付[每日租金]元人民币作为租金。
- 若车辆归还时存在损坏或其他问题,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或索赔金额。
四、使用规定:
- 承租方需按照交通法规合法使用租赁车辆,不得擅自改装、超载或违法使用。
- 承租方需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将车辆转借或出租给第三方。
- 承租方需按照约定时间归还车辆,若超过约定时间,出租方有权按照每小时[超时费用]元人民币收取超时费用。
五、保险责任:
- 出租方将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若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事故,承租方需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进行处理,承担相应的扣费和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不退还已支付的押金。
- 若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造成车辆损坏或其他问题,承租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
-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