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房协议书
租住房合同
本合同由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和房屋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双方自愿订立,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房屋信息 出租方同意将位于(地址)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该房屋具体信息如下:(房屋描述)
租金与支付方式 2.1 承租方同意按照每月(或每季度/每年)支付租金,金额为(具体金额)。租金应在每个月的(日期)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 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天数),应按照每天(具体金额)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 2.3 承租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金额为(具体金额)。押金将在租期结束后扣除未支付的租金、损坏的房屋设施等费用后退还给承租方。
使用及维护 3.1 承租方有权合法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但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2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房屋设施,确保不造成损坏或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3 承租方应按照房屋使用规定,保持房屋的清洁与卫生,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租期与终止 4.1 本合同租期为(具体时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4.2 若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4.3 在租期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如无协商一致,本合同自动终止。
其他约定 (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约定条款)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