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母女关系协议书
断绝亲子关系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甲方(母亲)和乙方(女儿)自愿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愿解除母女关系,具体约定如下:
一、解除关系原因 1.1 双方经过深思熟虑,认为母女关系已经无法修复,存在长期的矛盾和分歧,无法继续和睦相处。 1.2 双方意识到,保持现有关系对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身心健康和个人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解除关系方式与后果 2.1 双方自愿放弃母女关系,不再承担亲子关系所带来的义务和责任。 2.2 双方不再享有亲子关系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亲情关怀、经济支持、法律保护等。 2.3 双方将相互尊重对方的决定,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和交往,包括但不限于面对面、电话、短信、社交媒体等。 2.4 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对方进行辱骂、诽谤、威胁或侵犯对方人身自由等行为。
三、解除关系后的权益处理 3.1 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财产继承权、赡养权、监护权等与亲子关系相关的权益。 3.2 双方自愿解除亲子关系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转让、财产分割等。 3.3 双方自愿解除亲子关系后,不再对对方的人身和财产享有任何保护义务和权益。
四、其他约定 4.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 4.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3 本协议不影响双方与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的权益纠纷。 4.4 本协议的签署地为双方约定的地点,签署日期为双方达成一致后的日期。
甲方(母亲):_____________ 乙方(女儿):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