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 ①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工程索赔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文件**:收集与索赔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合同、变更单、会议记录及相关证据材料。
2. **通知对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对方,说明索赔的原因和金额。通常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通知。
3. **提交索赔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正式提交索赔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4. **对方审核**:合同对方收到索赔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证明文件。
5. **协商解决**:经过审核后,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有争议,需要协商解决或通过其他方式调解。
6.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未果,可以依照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法律和规定。
7. **执行判决**:若经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获胜,需按照判决结果执行索赔。
总体来说,工程索赔程序需要清晰有序地进行,确保所有文件和证据齐全,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