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5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同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住户还要支付土地使用费,这样规定是否合适,建议进一步研究。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正因如此,你不必太介意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大众的切身利益,任何法规政策的出台,都会充分考虑大众的利益.
房屋产权年限一般分为70年、50年和40年三种,具体如下:
1、住宅用房:产权年限为70年。
2、商业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
3、工业用房:产权年限为50年。
此外,房屋产权到期后并不意味着房产一定会被收回,业主可以向政府申请续期。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关注当地的相关规定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