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4-30回答者:扬州慢
比如,甲和乙的农田相邻,甲为浇灌自家农田必须从乙的农田里挖一条渠,此时甲可以和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甲付给乙一定的报酬,从而取得从乙的农田挖渠的权利。甲就叫做需役地人,乙就叫做供役地人。
地役权是指一个土地所有者(称为受益人)为了某种目的,得以在另一块土地(称为被负担地)上行使某种权利的法律制度。下面通过几个例子来说明:
1、**通行权**:例如,A拥有一块内陆土地,但这块土地的周围被B的土地包围,A为了能够进出自己的土地,可以请求B给予通行权,以便走过B的土地。
2、**水管道权**:C的土地上有一条水管道,这条水管道需要经过D的土地才能供水。D需要给C的土地上设立水管道的权利,作为地役权存在。
3、**采光权**:E的建筑物在F的土地旁边,E可以拥有采光权,确保F不会建高楼来遮挡自己的阳光。
4、**电缆权**:G在H的土地上架设电缆,用于向邻近地区供电,H的土地必须允许G行使这项权利。
以上例子展示了地役权的多样性和实用性,这些权利通常会在相关的土地性质、使用目的及法律条款上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