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解除协议书
同居解除合同书是指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决定终止同居关系时,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各项事宜,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协议书的目的和背景
这份同居解除协议书是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制定和签署的。甲方和乙方是经过协商一致,决定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同居解除的方式和时间
1.甲方和乙方确认,同居关系将于协议签署后的三十天内解除。 2.双方同意履行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不再以同居方式生活。
三、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
1.甲方和乙方确认了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并明确双方无财产共有。 2.甲方和乙方确认了双方各自的债务,并明确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债务。
四、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
1.双方确认,同居期间没有共同生育子女。 2.双方确认,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购置房产、车辆等财产。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和乙方同意,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协议解除
甲方和乙方确认,双方同意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在协议签署后的三十天内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同居关系。
以上是双方就同居解除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和乙方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仍存在其他争议,应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