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
甲方:(建房农户)
乙方:(建筑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农村合作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项目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其位于(具体地址)的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建房项目的规模、户型、用途等细节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二、建房责任 1. 甲方责任:提供土地使用权,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的建房款项。 2. 乙方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标准,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三、建房款项 1. 建房款项总额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具体金额)作为首期款,余下款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若逾期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工期 1. 建房工期为(具体天数),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
五、验收与保修 1. 建房竣工后,双方应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国家有关建筑质量标准为准。 2. 甲方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具体时间)内提出质量问题,乙方应进行修复。 3. 保修期为(具体时间),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修复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