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各方签署本协议,自愿解除原收养关系。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解除原因 原收养关系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均认为,解除收养关系符合双方的最佳利益和意愿。
二、解除条款 1. 双方自愿放弃原收养关系,并无条件解除该关系。
双方自愿放弃对彼此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不再承担对方的抚养、教育、经济等责任。
双方自愿无条件放弃对方的赡养权和探望权。
三、解除程序 1. 双方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并亲自出席解除收养关系的仪式。
双方应当将解除收养关系的决定书面通知有关机构,以确保解除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为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双方不得撤销或变更。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确认自愿签署本协议,解除原收养关系。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