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利人,并有权转让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双方已就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宅基地基本信息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1.2 宅基地面积为(具体面积),使用权证号为(具体证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具体金额)的价格购买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2.2 付款方式为(具体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具体天数)内支付全部转让款项给甲方。
第三条 转让手续 3.1 甲方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宅基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乙方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过户手续 4.1 双方同意共同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4.2 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责任 5.1 若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违法行为导致转让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若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违法行为导致转让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协议解除 6.1 经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可以解除。 6.2 协议解除时,双方应按照已支付的款项进行退还或补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