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转让协议书
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受让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方地址】
鉴于甲方是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拥有者,现欲将该电动自行车转让给乙方,并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物品及数量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转让给乙方。该电动自行车的详细描述如下: 品牌:【电动自行车品牌】 型号:【电动自行车型号】 车架号:【电动自行车车架号】 电瓶容量:【电瓶容量】 购买日期:【购买日期】 其他特征:【其他特征】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将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电动自行车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其物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乙方应当在收到电动自行车后,立即进行验收。如乙方对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或其他方面存在异议,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3. 电动自行车的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交付方式 甲方应当将电动自行车交付给乙方,双方约定交付方式如下: 【交付方式】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 转让价款 1. 乙方同意以【转让价款】的价格购买甲方的电动自行车;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第五条 保证及免责 1. 甲方保证其拥有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债权、抵押权或其他不良记录; 2. 乙方在接收电动自行车后,应当对其进行保养和维护,并承担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和乙方均应妥善保管本协议,并对因丢失或泄露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