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协议书
陈列协议书是指商家与展览场馆或超市等销售场所签订的一种合同,目的是规定商家在展示和销售商品时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份典型的陈列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商家有权在展览场馆内使用指定的展示区域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商家应根据展览场馆的规定,合理利用展示区域并保持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第二条 商家应按照展览场馆的要求,提供商品的相关资料、价格和促销信息。商家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
第三条 商家应按照展览场馆的规定,保持商品的良好展示状态。商家应定期检查和调整商品的陈列位置和展示方式,以确保商品的可见性和吸引力。
第四条 商家应按照展览场馆的要求,参与相关的促销活动和陈列竞赛。商家应积极配合展览场馆的市场推广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五条 商家应妥善保管展示区域内的商品和陈列道具,防止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商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 展览场馆有权对商家的陈列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商家违反协议的规定,展览场馆有权要求商家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七条 陈列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在协议到期前协商续签,也可根据需要提前终止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签订协议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陈列协议书是商家与展览场馆之间的一份重要合同,它规范了商家在展示和销售商品时的行为和义务。商家应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以保证商品的良好展示和销售效果。展览场馆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家遵守协议的约定。只有双方共同合作,才能取得更好的陈列效果和销售业绩。